从2010年7月开始至11月,中央纪委等有关部门将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清理摸底。6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清理摸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清理摸底工作,减少过多过滥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建立健全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建设。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弘扬先进文化、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急剧增多,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助长了不良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清理摸底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中央机关各单位要发挥表率作用。
《通知》指出,这次清理摸底的庆典活动包括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以市(县)庆、校庆、公祭、城市建设、旅游景点、历史文化、特色物产等为名举办的庆祝活动;研讨会、论坛活动包括除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外,跨地区、跨系统、跨行业邀请人员参加,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国(境)外机构及知名人士参加的各类研讨交流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清理摸底的过程变成自查自纠的过程,以清理摸底工作推动活动的规范开展。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坚持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对没有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区、市)文件明确规定或者未经批准的活动,要立即停办;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以各种名目收费或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要坚决纠正;对滥用财政资金举办活动,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和纠风办要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清理审核把关,确保清理摸底工作圆满完成。
清理摸底工作分为自查摸底、重点督查、汇总分析三个阶段,从2010年7月开始至11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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