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歧视、性别歧视、乙肝歧视……人才歧视已经成为人才招聘和使用中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最近,西南交大硕士毕业的万强胜因为声音有点像女孩,导致他找工作多次碰壁。成绩不错的他没有料到,“嗓音”竟成了就业的绊脚石。(8月16日《长江商报》)
只因为声音女性化,就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这既缺乏依据,也有违公平。古代有位丑女叫钟无艳,凭借自己的才智,助齐王成就了一番霸业;清代龚自珍就曾倡导“不拘一格降人才”,而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竟然还不能容忍一位硕士的“女声”?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界定,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当今,一些人才却不被待见,体现了人才相对过剩以及就业环境逼仄的严峻现实。目前,用人单位占据优势地位,形成“买方市场”,他们可以挑三拣四,甚至违反规定,乱设“门槛”,在用人单位的傲慢面前,人才只能成为任人刀俎的“鱼肉”。这种对人才的歧视和偏见,主要缘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正确的人才观,没有认识到人才个体存在的差异。
其实,仅仅声音女性化一些,并不妨碍其成为人才,我们看到,小沈阳在小品中极尽女性化的装扮和语言,也并没有影响他成为公众喜爱的明星。因此,对待人才,关键看他的真才实学,看他的能力和实绩等内在涵养,而不是身高、长相和声音等外在特征,单纯以长相、声音来辨别和筛选人才,往往有遗珠之憾,是人才选择上的形式主义,是一种僵化的人才观,是对宝贵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让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是现代人才观的基本要求,如果某一公司能对那位男硕士的“女声”进行一番包装,将其打造成公司另类品牌,成为公司一张特别的“名片”,也许会给该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
声音和类似的歧视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反对歧视的制度存在缺陷:一是公民有很多不应该受歧视的权利,但明确被禁止的只有民族(种族)、性别和宗教等;二是我国不少法律只是宣告权利,却没有给受害者以救济途径,当遭受不当歧视时,往往诉求无门;三是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很多规定本身就是歧视性规定。看来,要想消除现实中的声音以及声音之外的歧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叶传龙)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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