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豪车”女检察长被处分提出辞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对于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联合作出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向有关部门提出引咎辞职。三部门还决定,对所借车辆挂蒙O牌照的行为,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对反映刘丽洁的其他问题继续进行调查核实。(新华网12月20日电)
沸沸扬扬的豪车女检察长事件终于有了“处理结果”。然而,轻飘飘的警告处分和所谓的“引咎辞职”却很有点“罚酒三杯”的意味,估计很难服众。如此之轻的处分,难免令人生疑:豪车女检察长“引咎辞职”,该不会是“金蝉脱壳”吧?
女检察长被曝光以来,各级部门的反应颇为耐人寻味。12月3日,阿荣旗检察院向媒体回复称此事是网络诽谤,“在近两年的历次民主测评中,刘丽洁个人均得到100%的认可”,“那个在建的办公楼,是要置换,新旧楼并不都是我们单位用”。态度很是强硬,完全是替女检察长说话;随后,阿荣旗纪委“调查证实”:车是借的,新楼用置换的方式,经阿荣旗旗委、旗政府同意建设,网络上计算面积的算法与事实不符。旗纪委的回应中已经没有了“网络诽谤”的强硬字眼,但其态度显然还是为女检察长辩解;现在,市纪委对刘丽洁作出了警告处分,尽管处分很轻,但起码表明,他们认为女检察长是有“不妥之处”甚至是“有问题”的。三级部门,随着级别的升高其态度也在“微妙变化”。忍不住猜测:如果省级部门也介入调查此 事,有没有可能出现“更进一步”的结果呢?
警告处分了,女检察长事件是否就此划上句号了呢?引咎辞职了,女检察长是否就此“无官一身轻”了?恐怕很难。等待相关部门破解的“未解之谜”还多着呢。比如女检察长家中失窃、丢失巨额财产的事情,比如其上海房产的事情,比如其老公也被曝出开豪车的事情,比如有媒体曝出途锐车购自天津港保税区的事情,比如企业凭什么要将豪车“借”给检察长的事情,比如旗纪委为何查不出问题的事情……所有这一切都是疑问,任何一个查下去说不定都“水深着呢”。
如果上述诸多疑问不能查清,豪车女检察长虽“引咎辞职”也无法“金蝉脱壳”——网友们不会答应,舆论不会答应。好在相关部门还给公众留了一点“想头”,表示“对反映刘丽洁的其他问题继续进行调查核实”。希望他们并非试探舆论、搪塞民意,而是真有“继续进行调查核实”的打算,彻查真相,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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