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比群众的生命安全更重要
路东有个中学,路西有个小学,路两边的村民每天都不得不穿越这个环城快速路。不足一年的时间,郑州市西四环路与防汛路交叉口附近的桐树王村口光死人事故就发生了十来起,俨然成了“死亡之道”。村民不知道该哪个部门管,也等不及。于是,他们自己集资,在交警二大队的指点下,架设爆闪灯、铺设减速带。(2月8日《河南商报》)
西四环与防汛路交叉口的环道上,交警帮助村民们铺设减速带 商报记者 邓万里/摄
不足一年的时间,这个路口光死人事故就发生了十来起。说这个路口为“死亡之道”并不夸张,“我是开机动三轮车的,没事就在路口等客。当时不到两个小时,两个人都没了。”——还有谁比亲眼看着生命逝去的人更有发言权?
“问环城快速路管理处,说这条路还没接管;问交警部门,说设置红绿灯需要审批,很复杂。”——就这样,群众的生命安全在有关部门不作为的踢皮球中被漠视。
交警二大队冒着“乱作为”风险协助设置减速带的做法值得尊敬。要是交警二大队也“按程序办”的话,这三个村的村民们还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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